来源:支付百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处以罚款 190 万元,并对 2 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 2 万、3 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月12日。
深圳钱宝成立于2011年,在同年底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首批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2014年9月11日,亿赞普完成收购深圳钱宝,改名为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即钱宝科技),并将注册地改到重庆。同年11月24日,亿赞普将钱宝科技的股权转至重庆钱宝。法定代表人为黄苏支,为重庆市渝北区的招商引资企业。股东包括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临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重庆空港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钱宝是首批跨境支付试点资格的1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之一。数据显示,钱宝的营业收入和利润都非常可观,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而现在叫钱宝的公司不在少数,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得而知。
前不久,央行发布加急文件30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数据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将启动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对象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支付机构应根据接口规范,提供相关数据。
通知表示在实施反洗钱现场检查过程中,如被查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及时提供数据,格式、内容、数值等不符合接口规范要求等,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予以处理。
在2017年,央行对反洗钱监管非常严格,61号文曾要求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到10月,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反洗钱的监管工作。而今央行再发301号文,2018年反洗钱监管也将是一大重点。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在快速发展,网上交易隐藏着的地下钱庄、网络赌博、金融诈骗、走私贩毒等洗钱案件层出不穷。其资金大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地下钱庄、境外网络银行流转。之前央视就曾曝光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POS机成电信诈骗洗钱利器。
反洗钱合规工作一直是支付公司的不能触及的红线,而这段时间有多家支付机构由于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根据《关于开展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管理工作》,每年1月20日前,各法人机构应当将《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人行营管部,自评业务时间段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而现在离1月20日也没多久了。
评级管理通知显示,评级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包括:法人机构自评、人行营管部初评、初评结果反馈与意见征求、人行营管部复评、复评结果告知。
文件显示,评级指标包括设计指标、执行指标和检验指标,具体项目与《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所列项目一致。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划分为A( 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类11级。
除《自评表》所列标准,法人机构如在评级期间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情节严重,且未积极整改致使反洗钱合规状况持续恶化的,直接评定为D类机构。
存在“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违规事件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五项任一情形的相关机构,直接评定为E类机构。
虽然央行加大了对反洗钱的监管力度,但是部分支付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个别机构反洗钱意识薄弱,主动工作意识差,报送的自评材料存在敷衍应付现象,无法证明其反洗钱工作实际情况;
二是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未根据监管要求细化有关业务操作规程,缺失“高风险业务或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办法”、“涉恐资产冻结”等重要反洗钱制度;
三是反洗钱机制运转效率不高,如高级管理层反洗钱职责不明确或未充分履职,业务条线对反洗钱工作的参与不足;
四是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如客户身份识别仍有缺失,异常交易人工分析深度不够,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配置反洗钱资源、提高风险控制效果的作用;
五是技术保障能力欠佳,核心业务系统功能仍需完善;
六是自主管理能力较弱,年度内未开展内部审计或内部检查,或内部检查业务覆盖面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松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