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税总局发文明确国别报告填报口径!

2017-07-27 16:36:37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口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二、需填报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对已经填报2016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通过申报更正流程进行补充修改。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7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口径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公告发布的目的是什么?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工作,并与OECD最新发布的国别报告填报口径相衔接。


二、本公告主要明确了哪些内容?


(一)明确国别报告中跨国企业集团“关联方”是指其“成员实体”


OECD最新发布的填报口径明确,国别报告中跨国企业集团“关联方”的认定应与其“成员实体”的认定保持一致。因此,公告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二)明确填报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关联申报表


公告明确需填报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对已经填报的201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通过申报更正流程进行补充修改。


资料来源: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走出去服务港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渣打银行正积极寻求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的“超级连接器”,携手众多中国金融机构,共同为跨境特别是出海的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
| 2024-11-09 21:39
浦发银行将“跨境金融”赛道作为贯彻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特别是国际金融中心建...
| 2024-11-08 19:11
导读人民币国际化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企业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生力军。人民币目前已成为第五大国际储备和外汇交易货币,但与中国...
| 2024-08-20 14:01
洗钱行为不仅侵蚀了金融系统的诚信,还助长了跨国犯罪和恐怖融资...
| 2024-07-29 16:48
自2024年5月起,经过将近2个月的对外宣传,以及企业自评材料的申报、专家评审环节后,2024中国跨境金融标杆企业&ld...
| 2024-07-11 22:16
中国人民大学、交通银行联合主办的《跨境人民币观察》问卷成果展示与交流会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隆重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
| 2024-05-28 14:19
——访浙商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万羊文 | 本刊记者 韩木瑶来源 | 《贸易金融》杂志202...
| 2024-05-21 20:04